美国华人神探李昌钰被爆制造“杀人冤案”

李昌钰(Henry Chang-Yu Lee,简称Hnery Lee)是美国乃至全球著名的华人法医和刑事案件鉴定专家,在华人世界更被称为“神探”。

危了 美国华人神探被爆制造“杀人冤案”

危了 美国华人神探被爆制造“杀人冤案”

在中国国内,他也获得了舆论的追捧,常常被请来发表演讲,讲述他的成功历程和职业心得。

然而,近日他却在美国陷入了一场信任危机,因为一起被他在1985年鉴定出的凶杀案,如今被发现是一场“冤案”….

而且这种情况的旧案,据说还不止一起……

根据美国《哈特福德新闻报》(Hartford Courant)等美国地方媒体报道,这起引发李昌钰“信任危机”的案件,始于1985年。当年,在美国康涅狄格州的新米尔福德镇,两名当地不到20岁的男子,被怀疑残忍地杀死了一名65岁的老人。当时这名老人被发现在家中身中27刀,还曾遭到暴力殴打。

两名被指控为凶手的男子一人17岁,一人18岁,根据当时控方的描述,属于“问题青年”——无家可归,住在一辆被偷来的车里,而且经常会小偷小摸,以给自己购买毒品。

(图为目前已经年过50的两名当时被指控杀人的男子,图片来自美国《哈特福德新闻报》)

(图为目前已经年过50的两名当时被指控杀人的男子,图片来自美国《哈特福德新闻报》)

不过,虽然两人的背景出身已经令他们在此案中处在不利的局面,警方当时并没有找到能够证明两人作案的证据。

根据《哈特福德新闻报》的报道,当时因为那名老人被害的情况十分残忍,犯罪现场随处都是大滩大滩的血迹,那么按理说两名被指控的凶手也应该身上会沾有这样的血迹。可警方并没有在两人身上发现这样的痕迹,两人的衣物与其他物品以及居住的车上,也都找不到遇害者的血迹。

(图为当时的犯罪现场,图片来自当地警方)

(图为当时的犯罪现场,图片来自当地警方)

然而,当时参与了此案调查的李昌钰,却在遇害老人家的浴室里发现了一块可疑污渍的毛巾,并称自己经过“反复检测”发现这块毛巾上沾有的污渍是“血迹”。控方则根据李昌钰的这一发现,认定两人是用这块毛巾擦除了血迹,并最终说服了法庭,判决两人分别入狱50年和55年——尽管两人坚称自己不是凶手。

(图为当年李昌钰发现沾有“血迹”的毛巾的浴室,图片来自当地警方)

(图为当年李昌钰发现沾有“血迹”的毛巾的浴室,图片来自当地警方)

不过,在两人被关了20年后,此案却出现了转机。

根据美国《哈特福德新闻报》的报道,两人在2008年的最后一次上诉时,成功通过1985年时还不存在的基因检测手段,发现那个毛巾上沾有的根本就不是“血迹”。同时,当地州政府的法医实验室也发现了一份不利于李昌钰的记录,上面显示李昌钰并没有真正检测过那块当时被他宣称是“沾有血迹”的毛巾。

(截图来自美国《哈特福德新闻报》的报道)

(截图来自美国《哈特福德新闻报》的报道)

于是,在又经过了11年的等待和法律程序后,此案终于在近日被康涅狄格州的高等法院给出了一个“颠覆式”的判决:一致认定两人无罪,当庭释放。

(图为美国多家地方媒体报道了这一“冤案平反”的事情)

(图为美国多家地方媒体报道了这一“冤案平反”的事情)

而且,根据《哈特福德新闻报》的报道,法院还在判决中点名批评了李昌钰,认为他当年理应清楚那块毛巾没有进行检测,所以不该在这样的情况下出庭作证,给出不准确的证词,是在用虚假或有误导性的证词制造冤案。法庭还认为只要李昌钰当时尽到了责任,这种错误是本可以避免的。

《哈特福德新闻报》还在报道中透露,法庭曾一度为该用什么样的词语指出李昌钰这位美国乃至世界知名的刑案鉴定专家的错误行为而纠结,最终法庭认为“李昌钰的证词是源于蓄意作假还是仅仅出错”并不重要,因为当年的作为控方的州政府应该是知道他的证词是不准确的,却没有做出纠正。

(截图为法庭发布的批评李昌钰的部分观点,此案的一些更详细的内容已被当地法庭公布,可见:https://www.jud.ct.gov//external/supapp/Cases/AROcr/CR334/334CR35.pdf)

(截图为法庭发布的批评李昌钰的部分观点,此案的一些更详细的内容已被当地法庭公布,可见:https://www.jud.ct.gov//external/supapp/Cases/AROcr/CR334/334CR35.pdf)

另外,除了当年李昌钰给出的证据被推翻外,DNA检测技术还发现其他来自当年案件犯罪现场、两人的个人物品以及他们一度生活在的那里车上的各种物证中,也没有一样可以证明两人是凶手的。

目前,李昌钰也给出了回应,称他在当年的案件中是如实检测了那块毛巾的,并坚持认为毛巾上沾有的就是“血迹”,他没有错。他还认为他之所以成为了靶子,是两名被告的律师采用了一种靠攻击专家证人给当事人脱罪的策略。

可从《哈特福德新闻报》的报道语气来看,该报对于李昌钰的说法并不“买账”,称除了上述这起案件,还有两起刑事案件的被告及其律师在指控李昌钰在涉及他们的案件中给出过有问题的证据。这两起案子也都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一个在1984年,一个在1986年,李昌钰在这两起案件中都提供了证明被告人是凶手的“血渍”证据,但基因检测却发现这些“血渍”证据都存在问题。

(截图来自美国《哈特福德新闻报》的报道)

(截图来自美国《哈特福德新闻报》的报道)

Publisher:INN ,Please indicate the source of the reprint: https://news.ngoimo.org/global-vision/2020/07/15/archives/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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